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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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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62
精神病犯應該喪失公民權及獨立自主人權,
需有一個監護人(親屬)或由國家指定機構監護,
一旦失控殺傷他人或破壞他人財物,
由監護人負監護不當的刑責及賠償責任。
總不能讓他自由來去又無任何責任負擔。
一隻狗沒看好傷人,飼主也得負刑責了,
一個精神病人在國內難道都找不到該為他負責的人?
舊 2020-04-30, 02:33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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