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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o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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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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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razynut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40040130000400-1071017&ShowType=Ref&FLNO=15000")
中華民國107年10月17日

前項應設室內消防栓設備之場所,依本標準設有自動撒水(含補助撒水栓
)、水霧、泡沫、二氧化碳、乾粉或室外消防栓等滅火設備者,在該有效
範圍內,得免設室內消防栓設備。但設有室外消防栓設備時,在第一層水
平距離四十公尺以下、第二層步行距離四十公尺以下有效滅火範圍內,室
內消防栓設備限於第一層、第二層免設。

隨便找的,不知道是不是這條。


如果我沒會錯意
其他消防設備有效範圍涵蓋整個樓層
該樓層可以免設室內消防栓

問題是出在自動灑水系統被關閉
把5F 6F沒室內消防栓給標上紅字沒意義啊!!
舊 2020-04-27, 08:54 PM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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