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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ble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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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ble 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5
引用:
作者stanleywang
沒錯啊,我想廠商會這樣設計,大概是因為 之後改機 還可以再賺一次,
不然我想不出 出口跟入口的時間,為什麼不用同一個。


他是用監視器搭配車牌辨識
通常區監測速頭尾距離好幾公里
要拉線到同一台錄影工程浩大
頭尾放一台監視錄影機最省事
只是監視器的時間要如何校正
2台時間沒有同步就會出問題
還有就是錄影機的時間要經過中央標準局驗證
才能作為執法依據

10年前的關西測速器
人家拿來測球速的
警察拿來測超速
引用:
2007-12-15 06:00:00
55件保留再議

〔記者張舜翔/關西報導〕台3線省道位於新竹縣關西鎮一處測速照相桿疑似凸槌,警方共接到403件申訴案,新竹縣警局昨天審議申訴案,因動態錄影畫面出現二部以上汽車者,從寬認定撤銷63件,維持原議21件,保留再議55件。相關民眾如有疑問,請洽新竹縣警局交通隊,電話(03)5513503。

縣警局副局長吳清湖說,近期內會寄發通知函給申訴者告知審議結果,結果為撤銷罰單者,可持通知函、身分證與印章,到車籍所在地監理單位辦理,當場以現金退回已繳罰款。保留再議或維持原議的申訴案,將依學術單位檢驗與美商STALKER ATS回應結果,再決定處理方式。

新竹縣警察局向美商STALKER ATS購買、裝設在台3線57.5公里處的測速器遭質疑準確度,吳清湖10月11日成立調查雷達測速儀專案小組,並發函詢問相關技術問題,也請逢甲大學進行檢測,但無進一步消息,為加速處理流程,昨天先行比對靜態攝影與動態錄影,以決定是否撤銷罰單。

吳清湖說,測速器以雷達波偵測超速車輛時,可能會因為同一時間出現兩部以上車輛,接收器收到多個雷達反射訊號而失真。

昨天進行申訴案件中的靜態罰單照片與動態攝影比對,若動態攝影中出現兩部以上車輛,依「罪疑唯輕」法理原則,視為事證不足,撤銷罰單;若開單車輛沒出現在動態攝影畫面中,或開單車主住在測速器附近等情境因素,保留再議;若動態畫面中只有一部車輛,則暫時認定為超速車輛,維持原議
舊 2020-04-27, 02:12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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