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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疫調爭議澄清
根據傳染病法,地方主管機關依法要迅速檢驗診斷調查來源,並報告中央主管機關。
這裡面指得是確診和疑似。所謂疑似個案,就是法傳通報和擴大篩檢通報,要有TOCC
經醫師評估通報才會算是疑似個案,進行疫調。
所謂疑似傳染病要由醫師定義通報,不是任何人覺得疑似就是疑似。
為了執行有依據,0209有發文清楚規定,請貴局督導轄區醫療院所依據公文內容辦理
疫情調查對象。疫調對象在文中有規定是確診或即可能案例。
該24名拒絕疫調者,除非是確診者或即可能者,否則不符合開罰條件。
有些確診的在醫院中,有的是在隔離觀察中,其它的只是接觸者,不是確診者,也不是
即可能案例。
有和高雄表示可以協調安排,但不代表這些人有接受調查的法定義務,要分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