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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類似的想法我有曾投書市長信箱
我建議可以在罰金中的提撥獎金給檢舉者
檢舉者需經篩選,以弱勢為優先
檢舉者每天都需到相關單位報到領取設備,並完成後續處理及申請手續

一則可以幫助弱勢
一則不用擔心財源
一則可以改善違規

投書後就沒下文了....
 
舊 2020-04-11, 03:41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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