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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一整年,檢舉了7xx件汽機車於人行道違規停車、行駛人行道、路口轉彎處違規停車,一張罰單600起跳,至少幫政府賺了42萬台幣。
2020 Q1成功檢舉208件,約幫政府賺了12萬台幣。
每天走路去車站的路上錄影,搭車期間20分鐘剪影片、上傳,這樣大概每天只花30分鐘零碎時間。
也就是說一天花0.5 hr,一年下來可以為國庫賺進42萬
扣掉GoPro與相關設備2萬,還可以賺40萬
如果政府成立交通違規檢舉部門,找幾個人每天花8小時錄影與檢舉,這樣一個人可以幫國庫賺進672萬左右,高考三級公務員新鮮人年薪尚未滿100萬,672萬-100萬人事成本-2萬影音設備成本,還有570萬盈餘。
每天站在各大路口與人行道檢舉,國庫賺滿滿,還可以讓交通變得更好保障行人安全,這樣是不是非常有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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