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Phenix
Golden Member
 
Phenix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流浪中.....
文章: 3,572
引用:
作者ymo34005
"法律只是規範 你是不是誤會了什麼"
所以
被害人不要用法律 應該用詠春去跟加害者釘孤支
警察不要用法律 應該用詠春去跟違法者釘孤支

"法律系教授是教導法律 可沒教導學生怎麼用法律解決事情吧"
他曾經在司法官訓練所教過檢察官 法官
所以應該請他教
檢察官不要用法律 應該用詠春跟犯嫌 律師釘孤支
法官不要用法律 應該用詠春跟跟犯嫌 律師 檢察官釘孤支
這樣就不會被誤會了 笑死

感謝你示範了專業嘴砲裡面的斷章取義張冠李戴之法歐

真的讓我笑到肚子痛

到時候法院每個進去都鼻青臉腫出來
舊 2020-04-05, 07:10 AM #11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henix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