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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阿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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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36
法律的結果,就是互毆
雙方不提告傷害的話,就罰點錢...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87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二、互相鬥毆者。

87條.....真是剛剛好

如果,不會因為館長練綜合格鬥,而去挑釁他
那為什麼會因為某人練中國功夫,而去挑釁他

幹~~~微軟把我的win10升級,舊注音不能用了
舊 2020-04-01, 08:17 AM #6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又見阿鳥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