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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豆布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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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豆布妖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8
引用:
作者Jo Jo Chin
第 9-1 條
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

其實我更想問的是, 如果是真的都被除籍了,
那樣可不可以申請 "外國人才減免所得稅" (如果他合資格的話)

這時後政府應該就會說, 對不起你是台灣人不不能申請
 
舊 2020-02-14, 11:48 PM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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