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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vd1985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8
引用:
作者42章經
除非是這小孩原本就在台灣長住
不然是不會有「專案長期居留證」或「長期探親證」的,那就不符資格,進不來...
我猜跟上面講的一樣,就是把小三生的塞給自己有名份的陸配,要她委屈一下算成自己的...
不過還是得回到原點,有在台灣長住的事實,符合資格才能申請回台


首先 我不認為這類人有這麼多且如你所說認同成為台灣人
再者 這類人好像不需要類似履行兵役等國家義務
長住台灣是因為可享台灣權益吧 譬如健保
兩岸出現問題 他們還有中國籍當備用
而且你說的這類人能撐到現在才回台 在對岸真的沒人照顧?
有必要特別開個口讓他們進來?
舊 2020-02-11, 09:50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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