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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lai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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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引用:
作者NEAL
不是,你誤解我的意思。

我再複製貼上一次,我講的是:你有沒有讓自己成為一個你會喜歡的人?

而不是:你有沒有成為一個女生眼裡有趣的人。

我的意思是:你有沒有能力讓自己活得滿意?

如果你都沒有能力讓自己活得滿意,何談有什麼能力讓兩個人一起生活滿意?

其實文章裡的這位心理師作者也是在傳達同樣概念,不是在灌你雞湯,講到這邊相信michelle兄應該就能理解這之中的差異了。

現在的女生要求得比上一代多,有車有房有好職業只是入門條件,沒有這些條件連往來都不想,沒有必要為了滿足所謂時尚女的眼光去改變自己。

有感而發而已,跟一些人討論過,有些人(其實不少),把『自己會喜歡的人』當成了『我會喜歡的人』,『我』不喜歡的生活,『我』覺得無趣的生活,『我』不滿意的生活,別人也不會滿意喜歡,嘴上說尊重,對話裡卻滿滿的鄙視。

另,一個人生活滿意跟兩個人『一起』生活滿意是兩回事,畢竟感興趣的生活方式跟喜好不同,『一起』生活都有所犧牲,如果真的把『自己』當成『我』,一定要『我』生活滿意才叫生活滿意,那真的能確定對方生活滿意嗎。
舊 2020-02-11, 04:42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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