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lorance
每次看到這種說法...
要不要從另外一面來看, 如果人還在會不會往這個方向妥協?
不往獲利方向而去的公司, 還能在這個競爭激烈的環境下生存?
應該只有具有某些特定條件下的公司才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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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是贊同arnan兄的看法,因為Jobs好幾次所推出的產品,都顛覆業界生態,
從初出茅廬的Apple I/II、Macintosh,到開啟數位音樂時代的iPod,
最後是廣為人知的iPhone與iPad,他做的事都不是妥協別人,而是別人要妥協他
30年來都能有創意巧思,基本上可以相信要是Jobs還活著,繼續發明創新是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