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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o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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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87
我的想法比較直接, 路是公用的, 人人都可用.

行車不佔用超車道, 轉彎要打方向燈, 盡量不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困擾. 其他人怎麼開我不在乎, 高速公路上時速200從旁過我也是讚嘆(離有點距離就是了), 如果跟得上速度, 腳踏車上路也可以, 何必去分2輪4輪. 大家都有使用不同交通公具的機會, 不也有不同的樂趣.
舊 2020-01-24, 01:30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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