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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b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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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bbe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1,384
引用:
作者GRT
我現在就固定檢舉,特地買了一台SONY RX0
畫質超好,車牌跟違規都可以拍得超清楚。

亂停紅線,跨雙線,停公車道,惡意逼車,不禮讓行人等
一個月差不多可以檢舉20件上下,每件回報都成立。
這些人可能會很不爽,但自己不違規,何需擔心收到罰單呢?

大家該有一個觀念,同是用路人,大家用路權都一樣
為何要因為個人一時方便的自私造成我用路的不安全呢?

請問大大拿RX0是手持式攝影還是拍照?
我現在是拿口紅般大小的行車記錄器,掛在身上錄影當行人記錄器用,但畫質不佳截圖下來只勘辨認車牌
不知道RX0效果如何?

之前有拿過類單眼拍長曝光街景時剛好被路人亂入,還被承辦員警退件,說是沒有連續影像無法證明他是靜止的,害我還要提醒可看EXIF的快門時間
獻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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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0-01-23, 04:10 PM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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