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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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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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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rstorm-5
我覺得是所有交通規則前: "先把視野還給用路人!!!" (所有規範在"看得到路"才算數)

現在很多視野真的太差, 有騎樓要偷笑, 很多建物都是"牆壁"一口氣蓋到幾乎路邊 =.=

此外, 很多人都說國外開車很快, 類似的路段我看加拿大人都開50的時候, 台灣開70~80.
(不提美國, 單位要換算很麻煩)

北美上了高速真的很快, 但平面道路不會像台灣高速+蛇行的那麼多.

要有視野就要有人行道,有人行道車道就會縮減。

以前台灣交通機關的想法是車道越多越好
舊 2020-01-22, 05:00 P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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