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過攤被開過單的來說一下好了
警察開單都是用違反道路使用條例來開
也就是...不是開你賣東西違法,而是你佔用道路違法
所以停車場裡廣場裡有申請過的,當然沒礙到道路使用,警察開不了單
另外也沒有攤位佔太大的問題
這種規定的攤位如夜市,停車場臨時攤販
你要租多大的攤位要幾格都是規定好的
如1000一晚一格,如果你要賣夜市牛排要用到6格擺桌椅
就花6000塊租6格
東西多少是你家的事,就是不能超出格子
但有時候你佔的位置太小(如用一卡皮箱賣飾品什麼的)
租一格還是要付一格的錢,所以有時你會在夜市看到分租的版子
讓別人一起分攤一格的租金
所以...什麼攤位太舊被趕我覺得是假標題
警察也不會因為你的攤車多漂漂就不開單
其實反而可能優先抓你,因為你看來有能力繳罰單,他比較不內疚
攤友之間也是很互助合作,除非你有做什麼違反默契惹人厭的事
想做好事是值得稱讚
但如果沒考慮實況就依自己的想法自嗨的做下去
也未必能幫到人家什麼就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