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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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ttle-john
我親戚在台南市政府工作,這不是他業務範圍,但他還是問同事。
答案是:不准路邊擺攤賣吃的。因為衛生、道路條例等問題、、、、、
我反問親戚,那花園夜市衛生好嗎?他說法律就是這麼規定,他也不知道!
我好友阿森在台南建築業小有名氣,也是執業建築師。
我們看電影:五星主廚快餐車,打算合資買拖車頭、貨櫃做西式餐包生意,但是法令不准,只好把它當夢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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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是這樣猜想...
不能用公有土地營業,但在私人土地或政府允許的場所可以。
所以後來大型夜市幾乎都是人的土地,像花園夜市這種。
占用道路的,可能走法律邊緣,半合法半不合法,比如逢甲這種,
店面是合法的,店面前租私人土地也可以,但佔到馬路就不行了。
反正,為了觀光經濟,政府通常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衛生的方面嘛~~我就不懂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