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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ly_rabb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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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ly_rabbi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森林裡
文章: 805
引用:
作者cmc0713
很簡單
就不要在酸電影
對方自然會和解

就影星跟八卦雜誌一樣
影星需要八卦雜誌製造話題
八卦雜誌需要影星八卦來吸引讀者
配合得好
八卦雜誌賺錢
影星暴紅
配合得不好
就跟谷阿莫一樣
上法院
但是最後一定是兩敗俱傷


不酸電影古阿莫還有人看嗎?
舊 2020-01-08, 11:33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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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ly_rabbit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