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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引用:
作者federer888
建議不要這麼賤,不管事主是誰
要就台灣籍,要就中國籍然後搬過去住
不要搞雙重的吃理爬外,感謝


你應該去了解台灣政界跟商界
有多少人跑去美國生孩子

全世界都一樣
有錢 能解決很多事情
沒錢 就是只能吃土

舊 2020-01-06, 12:56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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