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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her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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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20
引用:
作者ㄧ本道
1.先把需要準備的材料(中國的結婚證, 孩子在中國的出生證..etc)在中國當地法院公證然後送海基會再公證
2.回台灣到移民署把海基會公證後的文件提交, 給配偶及孩子申請一次性入臺證件
3.入臺時會在港口機場接受移民署的面試, 查證配偶雙方婚姻真實存在
4.去指定的醫院鑒定親子關係
5.拿親子鑒定報告到移民署
6.等收到入籍通知就可以拿著該入籍通知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孩子入籍
7.入籍後就可以申請護照, 入籍後半年可申請加入健保

婚後生子的申請大概是這個流程

婚後10個月生子,4,5不用辦,直接拿公證書去戶政事務所辦入籍就可以
舊 2020-01-06, 10:04 A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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