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CVincent
1.更正
當年步校是打45手槍。
2.很大的誤解
誰叫你去打跑來跑去的?
當然是越靠近的威脅越大,死咬不放的狗,爆頭也很難?
咬住你身體的狗,你不爆頭要幹嘛?
不嫌髒的話,爆菊應該也很有效。
A.拿衣服外套保住左手(左撇子包右手)
B.上膛,開保險。
C.對空鳴一槍,慢步走向受害者。
D.狗衝過來,誰近射誰(移動靶)。有狗咬你(固定靶),包住那手給它,爆頭。
E.走到受害者旁邊,咬住不放的,一一爆頭。
如果有雙打,真的不要太簡單,一人先對付一邊。(哎呀,怎麼
都咬我?歧視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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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回樓主,但看來你是回我
一群狗不會跑來跑去?難
走向受害者,然後從受害者方向跑過來的狗誰近射誰?你保證不誤射受害者?難
一群狗移動靶能全數打死?難,跑近身只咬保護住的左手?難
被好幾隻咬到,咬手咬腳,有槍當然可以一一解決,但難保不會出任何意外
萬一咬到拿槍的手?萬一被狗撲上來咬頭咬脖子?數量少沒問題,數量多就難說
我個人當兵90手槍是沒打過幾次,但那個準度就是沒有準度
T91步槍倒是打到數不完,要打中百米外的靶輕輕鬆鬆
我也不知道是手槍太爛還是怎樣,但警察會配多好的槍我也不太相信
總之以台灣為基準,手槍基本上就是威嚇武器居多
看新聞,路檢警察用手槍連發打汽車輪胎都不一定能打中,還是一堆逃逸成功
對付狗,我不覺得手槍是好武器,搞不好長棍都還比較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