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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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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88
引用:
作者PM
這個是買第二張以上實支的規定, 之前沒有特別規定, 今年才明文限制實支只能三張
這個要講起來也是很複雜, 不過這個規定算是好的


以前都這樣用, 但現在很多主約條款都有這條: 要保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得申請減少總保險金額,但是減額後的基本保險金額,不得低於本保險最低承保金額
也就是說, 一開始就已經是最低保額的話, 之後也沒得減額, ㄎㄎ

剛查了一下, 好像又漲了一波, 之前的壽險主約都沒了, 如果要掛在保障醫療險下面, 更不可能減額繳清了
所以說之前買的賺到就這意思

原來如此...
看來太多人這樣搞
保險公司覺得不划算...
引用:
作者TUFU
對於每個月要花30-40萬標靶藥物口服或注射,也許要持續2-3年
要怎麼保才能涵蓋?如何解決非必要住院這灰色地帶?

我能想到的...
1.重大疾病
2.癌症險(要看條款)
3.實支實付(需含門診)

不過每個月30~40萬
等於1年就要花近400~500萬
除非...
1.上述各險種都保
2.保高額
3.投保很多家
不然很難靠保險全擋住...

一個人拖累全家
救活還要拼命工作還錢
除非他的命很值錢,或很會賺
不然是我的話我會選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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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撐不過第十年    戒之慎之
舊 2020-01-01, 11:12 AM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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