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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bo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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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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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為了娶女方花很多錢,在婚禮上爆發,這些錢就很難拿回來。
在台灣可以先結婚,再拿證據訴請離婚,要求實質賠償及精神賠償。拿到賠償再不小心外流證據,讓女方身敗名裂。
打完男方官司再打姊姊的官司。程序照舊,這一票可以賺不少。
戴綠帽是一種傷害,把傷害轉成利益才是正道。
     
      
舊 2019-12-30, 11:53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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