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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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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蝦味仙公司 判決出爐 !

怎麼沒聽到蝦味仙有過期食品的新聞,判決就出爐了


裕榮食品公司出品、標榜「連阿公也搶著吃」的國民零嘴「蝦味先」,2017年被查出使用過期柴魚粉、無水檸檬酸等黑心原料製造,銷售全台賺進2978萬餘元。

高雄地方法院今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販賣逾有效日期食品,情節重大足以危害人體健康之虞罪,判處裕榮董事長洪宗喜2年徒刑、廠長蘇天進2年10月徒刑、財務經理謝建平2年6月徒刑,裕榮公司罰金3000萬元,法官更在判決中痛批用過期原料製造的蝦味先是「無良食品」。

判決指出,裕榮生產的「蝦味先」在包裝上繪製老幼爭食卡通圖樣,印著「連阿公也搶著吃」等字樣,另項產品「發芽大豆養生粉(紅麴)」標榜健康養生食品形象,裕榮還打算開拓「醫院型通路」,主要客層鎖定兒童、老人、孕婦、病患,及其他體能狀況、免疫能力較差的人,但洪宗喜等人為了減省管理及報廢過期原料所需成本,竟枉顧消費者健康,將2014年5月過期的柴魚粉、2016年4月過期的無水檸檬酸、2016年8月過期的紅麴粉等原料、添加劑,陸續用於製造食品。

雄院合議庭直指裕榮使用過期原料製作的就是「無良食品」,項目包括以柴魚粉為原料的「日式照燒」、「蜜烤魷魚」2種口味的「蝦味先」;以無水檸檬酸為添加劑的「泡菜」、「墨西哥煙燻」2種口味的「蝦味先」,以及用紅麴粉為原料的「發芽大豆養生 粉(紅麴)」等食品,且被裕榮透過廣大行銷通路賣給遍布全國的民眾食用,包含老人、幼童及孕婦、病患等,已構成情節重大足以危害人體健康之虞。

判決指出,曾有裕榮的員工因忍無可忍,私下丟棄大量變質原料,相約不讓洪宗喜知道。合議庭指裕榮是知名食品大廠,生產的休閒食品多年來頗受民眾支持,品牌形象建立不易,竟為減省物料損耗等成本,用過期原料、添加物製造、販賣「無良食品」,審酌後將洪宗喜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判刑2年,廠長蘇天進、財務經理謝建平各判刑2年10月、2年6月徒刑,且裕榮公司須繳罰金3000萬元。可上訴。(王吟芳、丁牧群/高雄報導)
     
      
舊 2019-12-26, 03:43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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