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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jaySinghan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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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63
Cool

引用:
作者kidd232
hen好笑,意思是要用到這條法律的才能有意見?

另外,被害人&家屬是不同個體,照你說的家屬同意拿錢和解就沒事
那是否變相指家屬同意的話就能賣命?

更好笑的是,說得義憤填膺的人,除了躲在螢幕後敲敲鍵盤外,
做了哪些驚天地泣鬼神的壯舉,以證實其反對抗議的決心呢?
舊 2019-12-25, 02:54 P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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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jaySinghania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