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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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cdvd.02@hotmai
只有把大陸法系這種法官當王決定一切的制度換成英美法系的陪審團制度才可以解決現行這些審判結果遠遠偏離民意的荒謬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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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陪審團多半只判有罪無罪,可以建議刑度,但最終量刑還是由法官來決定
美國也有由陪審團來決定是否死刑的聽證程序,但需要陪審員一致通過判處死刑,
才能判死,不然就只能無期,但其他國家也有不同參審陪審制度可參考。
https://www.businesstoday.com.tw/ar...%88%A4%E6%B1%BA
陪審團決議通常是需要有一致決定的,非多數決,
只要其中一位支持廢死,就可能會玩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