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完全執政完全負責的政府,把不判死刑的過錯又要帶風向推給前朝了,一切一切都是THEY的錯
原文網址: 日本有簽兩公約,仍能執行死刑,因為兩公約根本沒有明訂必須廢除死刑。 #Mobile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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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有簽兩公約,仍能執行死刑,因為兩公約傾向廢除死刑,但未明訂必須廢除,只是加強了死刑犯的人權
而且,台灣因為非聯合國會員國,2009年6月15日聯合國秘書處不接受存放台灣兩公約批准書,因此目前台灣並未受到兩公約箝制,在國際上不算正式生效。
兩公約都沒正式生效,台灣法官還耽心判死刑會讓台灣怎樣 ? 更不要說,兩公約根本就沒有明訂必須廢除死刑。
再來看看有簽2公約,且是聯合國會員的日本執行死刑人數,真的是簽2公約=廢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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