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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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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回答
其中有一點點誤會, 我想詢問的點其實只有一個就是我方的保險公司的責任和我的權力
就是上面大大講的 30 萬
經過上面大大的解釋後我也上網查了很久
我方的保險公司不會主動幫你代位求償, 除非我方的保險公司賠了你錢, 這筆錢的上限就是車子的殘值, 最多我想到頂就是 27 萬,
而我所要求修復原狀的是要求對方車主或其保險公司將我的車修復原狀, 實務面不談, 達成率不談, 這本就是我的權力呀? 我好好的開在路上, 被人硬撞. 更何況原場經我自己的保險公司鑑價也開出了估價單表示是可以修的.
當然會有人說很多法院判例如何如何, 但的確也有判例要求原車復原 雖然我自己也覺得 CP 值低到可憐.
其中我覺得最可行的就是找到副廠願意修到 27 萬或接近. 這樣我方的保險公司就不得不出險, 然後產物險的部份就讓它們自己去處理了 我也沒打算獅子大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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