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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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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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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毛出在羊身上。

做生意嘛,就是要賺錢。出貨的店家沒錢賺誰還要出貨?

不過用訂價「比例」抽成的方式做中間商,這很明顯的中間商是絕對的莊家+贏家。實際做餐跑車賺的是勞力錢,那其它的會是什麼?

我來解釋一下什麼意思,比如說,加薪的時候以 % 做單位,減薪的時候以「元」做單位。

類似的例子在生活中俯拾即是。

我想起了 孫中山先生曾說過,有些事業體系不得為私人所經營,就是這種道理,因為莊家+贏家=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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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舊 2019-12-08, 01:22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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