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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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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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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ibo987
只要把善款的募資項目寫清楚,就不會產生這些爭議
捐款人欲捐款項目:
醫療儀器X3...目前募資款項:XXXXXX
救護車X1......目前募資款項:XXXXXX
蓋醫院X1......目前募資款項:XXXXXX
買辦公大樓....目前募資款項:87
最基本的指定捐款項目明細若都沒有...那稱得上透明?
那這3.7億是從哪變出來的.私自挪用其他項目的善款?
那你有問過捐款人同意嗎? 這就是嚴重道德瑕疵..早晚會被錢蒙蔽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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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台灣法規之下真要搞一個社福團體, 上面一堆主管機關在監督, 下面一堆不捐錢的網路酸民.
帳目真的沒什麼摸魚空間...
你想看的東西人家明明有公佈...
https://www.children.org.tw/donate/...ject-use-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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