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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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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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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cetyIII
你的舉例很怪
我也很討厭廟
除了裝置藝術外,其實是個完全沒作用的東西
衍生的是髒亂,噪音,犯罪,還有一堆9+8未成年生子,鬥毆等
但是做公益有必要買高價辦公樓嗎?
舊的不可以?半新不舊也不行?
陳樹菊怎麼不把錢拿去改建賣菜攤,讓他變成生鮮超市?
反而是省下來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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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團體跟個人的差異
個人不需要辦公室吧?
高價的定義不知道怎麼看,在大台北算貴嗎?
他如果買在101隔壁開罵還不遲
還是說 原本人家團體在台北的 ,硬要他們搬到台南租間辦公室
這樣才符合公益團體的形象?
還有人說租可以租幾百年之類的,那你幹嘛想買房子?
就租間破公寓套房就好了,反正幾十幾百個員工而已
房東不爽租或爽漲,再找再搬就好了,這麼簡單還要別人教?
公益團體比起宮廟,政府還更有規範,金流都有規定的
我就看這個很心疼一個月捐幾百塊跑哪去的網友
要改去捐哪個慈善單位更符合他的價值觀
檯面上的慈善單位我記得都體無完膚被罵過好幾輪了
沒被罵到的下次就捐個一百塊,然後秀張捐款單再罵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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