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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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ttle-john
看房東怎麼認定。
我曾在台北工作八年多,先住新店後來搬到市區的松仁路某巷。
第一位房東是不准在房內煮食物,搬到松仁路的女房東是位脾氣很好的大嬸,她就允許我在房裡用卡式爐煮火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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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恩...
其實當房東的應該 心裡是能給房客方便就方便(房客心爽 下次繼續租就機會大?)
因為對於房客來說 外食可能貴或是離租屋遠 會不方便? 自己煮比較方便...
對此 我唯一怕的就是火災..... 所以要找合適的比較沒火災問題的設備...
目前看起來 大同電鍋 好像狠萬能???用電不高....火災機率超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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