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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ia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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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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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厝漢
3萬做早餐店不如去當保全 比較爽吧。做吃的 沒四萬五萬 以上 不要去做。浪費時間

除非是去學東西
我們這很多是歐巴桑在做,最好是能當保全。不過樓主是為自己問的?

這樣感覺我們這裡是開店的比較辛苦,以前前置工作都老闆自己做的樣子
舊 2019-11-24, 02:23 A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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