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路上看到有人出車禍到底要不要幫忙...
瀏覽單個文章
波控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1,051
引用:
作者
Huckebein
黑白共,始作俑者明明就是胡亂反咬無辜第三者的缺德鬼
始作俑者應該是「誣告罪」極輕,
所以造成一些人...能賴就賴
盡量賴皮、硬撐、看能不能凹點東西,
反正你不爽我誣告?又怎樣?
你就算多花錢請律師告成功了?我也沒加罪多少呀
並不會歸入「公訴罪」給你免律師費、
而且也不是對方來補賠律師費,
台灣沒有這樣的機制!
怎樣?
你就知道對壞人有夠爽吧?
2019-11-23, 05:48 PM #
23
波控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波控
查詢波控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波控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