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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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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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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rstorm-5
我並不贊成答應以後不做的那個方式, 可以說需要考慮來拖著, 雖然結果一樣.

但, 我的底線是不能說謊.


我不認為先答應公司叫說謊
公司擺明要你在過年前表態
本來就是不要臉的做法

就像我常說的
照勞基法走
公司不爽某人
給他符合勞基法的遣散費
我就認為仁盡義致

同理
員工想走人
滿三年就待滿一個月後再離職
公司都不該刁難
要想員工多點貢獻 晚點再走
可以
show me the money

基本上公司能堅持做到上面幾點的
我都認為是好公司

舊 2019-11-18, 04:51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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