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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抽菸、無照騎機車遭記過 大法官:可跟學校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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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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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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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身寸言身寸
學校並非執法單位,出了校外不能隨意攔查他人
除非學生在校內無照騎車,不然路邊非執法單位隨意攔查將觸犯強制罪
想要他人守法,自身卻用非法的手段?
而且學校的功能變成檢舉達人?
這樣有省事?所幸你只是個路人甲,萬一你是教育部高官那就頭大了...
所以在學校裡一切就依法好了,打打鬧鬧就上法院告傷害,互相叫囂就告公然侮辱,男女肢體有碰觸到就告性騷擾,沒告知而用橡皮擦就算竊盜。
老師上台就放錄音帶,學生想不想學就靠自已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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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是這個世界太吵 聽不到自己的思考
有人笑我腳步太小 走不到什麼天涯海角
2019-10-28, 10:5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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