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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FLY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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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8
文章: 33
引用:
作者言身寸言身寸
學校並非執法單位,出了校外不能隨意攔查他人
除非學生在校內無照騎車,不然路邊非執法單位隨意攔查將觸犯強制罪

想要他人守法,自身卻用非法的手段?

而且學校的功能變成檢舉達人?
這樣有省事?所幸你只是個路人甲,萬一你是教育部高官那就頭大了...



額外話,這樣會讓我覺得,學生在校門/校牆外出包/出事了,其實教官/訓導教職員也應該要擺出不關我事的態度才是!而不是出校門/校牆外幫學生擦屁股(善後的意思)。
     
      
舊 2019-10-28, 07:14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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