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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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新臺幣一百萬對我來說真的是「可以揮霍的閒錢」的話,如果在擁有這筆錢的當下,在PCDVD遭遇到我認為真的過了頭的侮辱性回應留言,我是會想拿來嘗試看看付出生平第一次上法院體驗主動提告的流程的律師費(當然一開始一定會先付出談話費詢問律師勝率有多少,若勝率達到百分之九十以上,告了!但我的觀點是讓對方在法院的人生記錄有留下汙點就好,實際賠償多少錢我反而不太在意)。
然後我把整個過程記錄下來,再分享到PCDVD。
當然,因為我沒有這種閒錢,所以我不會有這種主動提告動作。曾經有人還嗆我說要借我一百萬來提告,但就我個人的定義「借來的錢」「不是」「閒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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