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0
引用:
作者大和魂
你這些屁話讓人一股火 非法駛入路肩撞死人還在屁交通法規
她騎在路肩 那是她違規 不代表你駛入路肩壓死她是合法的
在我看來 你才不要在那裝可憐了43...


我不是在回主題, 你根本就是錯誤聯想, 或是愛叫的.

我沒有說違規就可以殺人, 但遊戲規則就是道路使用要合法.
然後就是每個人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包括選擇後的風險).
去市區我幾乎搭大眾交通, 這也是為何冬天出門比較多, 夏天少.

此外, 機車經常自相殘殺, 這代表一個問題.
行為與對比其它交通工具無關, 所以不要繼續賴給其它交通工具.
只是機車彼此的傷害都比較小.

PS. 回LOBBIN, 我會好好思考你說的部份.
之前我搭大眾覺得一個月NT 1000以下挺便宜. (約800出頭)
改天我問問騎機車的同樣路程花多少.

交通工具可以比大眾還便宜, 那真的不正常.
理論上大重要會便宜的.
舊 2019-10-27, 06:49 AM #8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rstorm-5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