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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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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引用:
作者Crazynut
民權主義第二講說,有四種人沒有自由,分別是黨員、軍人、公務員與學生。

《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不得兼職,是否侵害人權自由,說不定以後大法官又要來釋憲……


大學生有權向學校打官司

針對大學生的部份,請注意。
舊 2019-10-26, 11:54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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