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繼承問題
瀏覽單個文章
stanleywang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38
引用:
作者hoba
我記得代位繼承是指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的情況下才成立,但聽起來不是有嗎?

假設某甲只有個兒子乙,孫子丙,這樣當乙比甲早還過世時,丙可以取代乙為第一順位繼承人

但如果某甲有乙跟丁兩個兒子時,乙比甲早死,丁就成為第一順位繼承人,丙的繼承順位就不變

當然,G佬的朋友也是有繼承權的,但聽起來他的舅執輩不想他出來分一份,所以要他拋棄

不太對喔,代位繼承是 還存在其他的第一順位繼承人時才會發生,若已經沒有任何第一順位繼承人時,那就是第二順位繼承,就不會發生代位繼承。

目前只要直接依照 法定繼承就好了,也就是以前說的限定繼承,除非是故意只讓某些人或是第二順位的人繼承,不然應該不需要特別去拋棄。
__________________
China = Nazi, which is Chinazi
舊 2019-10-20, 05:47 PM #1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tanleywan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