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abcpanadol
剛查了一下, 這種叫"代位繼承", 算直接繼承外祖母的遺產,
不受拋棄繼承母親遺產影響,
以前的人重男輕女, 所以多把遺產留給兒子, 會要求女兒拋棄繼承
我老婆父親死了, 也是叫我老婆去拋棄繼承
|
我記得代位繼承是指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的情況下才成立,但聽起來不是有嗎?
假設某甲只有個兒子乙,孫子丙,這樣當乙比甲早還過世時,丙可以取代乙為第一順位繼承人
但如果某甲有乙跟丁兩個兒子時,乙比甲早死,丁就成為第一順位繼承人,丙的繼承順位就不變
當然,G佬的朋友也是有繼承權的,但聽起來他的舅執輩不想他出來分一份,所以要他拋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