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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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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v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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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015
引用:
作者
hoba
no. 他娘是他娘,他是他,況且他娘死得早,所以沒他娘的份.
1.無關,一樣能繼承
2.不用,甲是甲,乙是乙,不會混為一談.
3.不可,繼承是看順位的,他的順位在舅姨輩之下
怎記得繼承人(原po朋友老媽)比被繼承人(原po朋友老媽的老媽)先死的話
繼承人(原po朋友老媽)的直系親屬(原po朋友)有代位繼承的權利,不然那
些親戚幹嘛求原po同事拋棄繼承,沒遺書就照規定分,原po同事沒簽大家
都別想拿,除非打官司先各拿各應得的而已。
2019-10-20, 05:04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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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v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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