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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rg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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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
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應該要先釐清
宅配食物跟宅配貨物 到底有什麼決定性的不同
為什麼前者認定是僱傭 後者卻可以適用承攬?
是政府選擇性良心發現
還是法令又順著風向轉彎?


宅配貨物也是雇用呀,怎麼會是承攬?
如果是承攬的話,怎麼會快遞現在周日不送貨
舊 2019-10-16, 04:14 PM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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