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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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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引用:
作者捕蚊燈
外送平台業者可以說是你承攬這業務的條件!
你同意就來承接,不同意就不要來,平台業者也沒強迫規範你一定要接!??
難道請裝潢業者來,不用訂定完工時間、指定使用何材料..等細節嗎?
裝潢業者也有同時在接不同雇主案子!
這你跟裝潢業者是算雇傭還是承攬???

已有舉保險員例子,壽險公會自提規範,只要有教育訓練就算雇傭,
一切依照勞基法,法院也會參酌這項檢視標準!
這非常好呀!!
但目前外送平台業者與勞動部是各說各話的狀態.....
法源又不利外送員~



業者的要求和政府的規範何者有效?

在雇傭和承攬這一部份也不如您說的無法可管

目前在判斷是否為僱傭,"從屬性"是極重要的一環(先去了解從屬性吧)

不然,企業都走承攬的這條路就都可以避開雇主的責任了,不是?

當然,外送平台可以走法律救濟管道,而目前主管機關就是認定這是屬於僱傭關係,怎麼不利外送員?
舊 2019-10-15, 03:54 PM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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