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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G.Y.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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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92
引用:
作者BJ4
本方案不得作為商業使用,商業用途包括但不限於載貨(例:快遞 / 物流),營利 (例:長租 / 短租 / 載客) 等用途


東西他在生產 賣 維修 規則他在訂

賺你買車錢 政府補助 月租費 違約金 保養費 零件耗材 呵呵


台北看到一堆狗肉車主在當外賣UBER跟貓熊,應該違反狗肉規定。

狗肉很缺錢,充電站一直設點投資,聽說很虧錢,車主一定要被當財主捐一些。
舊 2019-09-17, 03:09 PM #3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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