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HHeLiBeBCNOFNe
其實,這種詐騙式行銷在法律上很難去禁止,
因為一旦嚴格規定可行或是禁止不可行的行銷方式,
那跟極權國家沒有什麼兩樣了,
可能搞到最後什麼優惠也沒有,網路行銷就整個變成一攤死水...
比較可行的解決方案就是.........
採取檢舉制跟消費者眼睛睜亮一點吧...
單單靠法律禁止根本治標不治本,
正所謂,殺頭的生意有人做,那些想騙錢的商人還會考慮到犯法的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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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我想的比較直線,要在入口/社群網站上刊登廣 告的賣主要先支付一定額度的保證金
經由第三方履約保證,這樣事情就簡單明暸了,有問題也才有管道求償
網站本身在這個階段應該就能過濾掉不少這類一頁式詐騙
扣掉入口/社群網站的宣傳效果,這類詐騙行銷的成功率應該會降低很多吧
不然這些入口網只坐收廣 告費就好,管他詐不詐欺,這不符合社會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