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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早期政府只有管賤民,功在黨國、有本事的人怎麼蓋都行。
(違建被拆,基本上都是沒本事的。)

現在民主民選好一點,有本事出來選,就要面對大眾檢驗。
身份越高貴,違建越大。

實現居住正義,台灣還需要一點時間。

大概一百年。

等在乎的人都死光光,就沒有問題了。

窮到沒飯吃,首先是去買飯吃,而不是買房子、
在乎公設比。

除非你是窮到只剩下錢。
舊 2019-09-16, 06:53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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