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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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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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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磨人改
請問像這種能透過法院拿到債權,
然後便宜轉讓甚至無償轉讓給專門處理這類的道上人物去處理這種人渣嗎? 最低限度也不要讓這種人好過日子

沒有肉的垃圾誰要收?道上人士又不是慈善事業

講難聽點,連自己都不想要的垃圾再便宜賤賣也沒有人要想要

債權證明這種東西講白一點不屌你就是廢紙一張,而且還是很貴的廢紙
舊 2019-09-07, 01:01 A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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