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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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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099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天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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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避免對方獅子大開口 ,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證據。
包括現場跟對方的拍照錄影,有人受傷就是救護車都call來,然後筆錄要確定紀錄確實,不正確的地方就要求要改。

最後最後就是讓法官去判(調解就是搓湯圓而已,搓不成無法接受也無所謂),這個是最不會獅子大開口的作法,因為常看到甚麼精神賠償50萬-100萬的,或是受傷無法工作一個月薪水10萬塊還要外加看護費有的沒的,這些到法院去以後都會被"大幅度"調整或是刪去,一切以證據為主。

例如像樓主說的植牙,要車禍當天的驗傷單有臉部傷勢跟掉牙的紀錄,如果是過了幾天才有的,法官會認為是有問題的,尤其...植牙事前都還要抽神經、做牙套、拍照、咬齒模等等程序應該不是撞斷牙齒還能馬上植牙吧??
所以想要不被獅子大開口就是不怕麻煩跑法院,每次30分鐘這樣~

至於在路口被機車從後面撞上....前後的行車紀錄器現在也很多很便宜了,有一些影像紀錄佐證是有幫助的,誰曉得機車是不是要製造假車禍?
就算是後方機車騎士有體傷,只要前車主沒有辦法預見或是預防,是不會輕易判出過失傷害的。
舊 2019-09-06, 12:24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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